近期江西省药监局与省疾控局联合发布了《江西省疫苗流通合规资料数字化管理工作方案》,标志着我省疫苗流通管理进入电子化新阶段。根据该方案,自今年9月1日起,全省将全面启用疫苗流通电子档案系统。 新的管理系统要求所有疫苗相关企业及机构采用电子签章技术,实现疫苗质量证明、运输记录等关键信息的全程电子化流转。这意味着从药检报告到储运温度记录,所有必要文件都将通过数字化方式完成传输和存档。 方案特别强调了对疫苗流通环节的严格监管措施:9月1日后,无法提供有效电子档案的企业将被禁止参与疫苗采购;任何未能完整提供运输储存温度记录的企业也将被暂停疫苗接收资格。同时,对于实现全程温控监测的疾控机构,可以免除纸质文件存档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自2025年3月起我省已开展了两轮数字化管理试点工作,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有7家生产企业、3家配送企业和南昌市12个区级疾控中心纳入其中。这些试点实践为全面推广提供了宝贵经验。 省药监局表示,该方案的实施是提升疫苗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通过数字化手段可以进一步提高全省疫苗流通环节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确保疫苗质量安全,降低行业交易成本。这一政策将有助于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疫苗安全风险,保障公众健康权益。